为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,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,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和透明度,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和民政部《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》及相关规定,自治区民政厅将继续开展2025年全区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,按照组织类型实施分类评估,主要从党建工作、基础条件、内部治理、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方面,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价。
为确保评估工作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使各全区性社会组织清晰了解评估标准,积极参与评估,现公布2025年全区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。
附件:1.2025年全区性社会团体(非慈善组织)等级评估指标
自治区民政厅
2025年8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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